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劳动档案在自己手里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重视且及时处理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我为您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这意味着,档案长时间留在您个人手中是不符合规定的,可能会影响到您的权益和未来的职业发展。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
联系原存档单位:
- 如果您的档案原本是由某个单位(如学校、前工作单位)存档的,您应尽快联系该单位,说明情况,并请求他们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
- 审核过程中,原存档单位会确认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没有涂改或缺失。
档案密封与盖章:
- 审核通过后,原存档单位会对档案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
- 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密封并盖章的档案才能被正式接收和存档。
档案转递:
- 接下来,您需要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等给据邮件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您所需的存档机构。
- 存档机构可以是您就业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户籍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者其他具有存档资格的单位。
处理特殊情况:
- 如果您的档案在审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材料丢失的情况,您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进行补办。
- 如果无法补齐原件,相关单位会补充出具证明,然后您再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审核、密封和盖章。
特殊情况下的替代方案:
- 如果原存档单位无法直接处理或您无法联系到原存档单位,您也可以考虑将档案退回学校(如果档案原本是由学校寄出的),由学校重新邮寄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档案是您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记录,务必妥善处理。长时间将档案留在个人手中不仅违反规定,还可能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因此,我建议您尽快按照上述步骤处理您的档案问题。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