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99条第几款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裁判-万继德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刑事辩护
  1. 关于《刑法》第399条中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裁判的具体条款

    • 《刑法》第39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即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一条款正是针对您所询问的“故意违背事实枉法裁判”的具体规定。
  2.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特别是法院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
    •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构成此罪。
    •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且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具体方式可能包括伪造、搜集证据材料,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至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
    • 情节要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罚规定

    •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
  4. 实际案例分析

    • 以某县人民法院法官赵某、董某为例,他们在审理一起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时,通过违法手段取得证据,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将违法所得证据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作出枉法裁判,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赵某与董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总结与建议

    • 枉法裁判罪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重要法律武器。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应严格依法裁判,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避免枉法裁判行为的发生。同时,对于发现的枉法裁判行为,应依法及时查处,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实现。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或者对枉法裁判罪有进一步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