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魏杨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合同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如何理解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这一问题,我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析。

一、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

在商业交易中,尽管书面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但有时由于各种原因,如交易频繁、标的较小或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双方可能并未签订书面合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关系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只要双方存在实际的买卖行为,且一方已履行了供货义务,另一方接受了货物,那么买卖合同关系即成立。

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一旦产生纠纷,如何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但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因此,保留好相关交易文件,如送货单、收货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是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的关键。

二、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情况

当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付款日期时,这同样可能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付款时间不明确时,存在一套递进的处理规则:

  1. 优先协议补充: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付款时间问题再次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这是最直接且有效的方式,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参考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付款时间。例如,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可能存在月结的惯例;在行业内,也普遍存在验收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的通行做法。

  3. 运用法定规则填补漏洞:若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确定付款时间,那么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填补漏洞。一般规则下,债权人享有随时要求债务人付款的权利,但需要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在买卖合同中,特别规则是遵循“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原则,即收货的同时进行付款。不过,这两条规则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适用。

三、法律风险与预防措施

无论是未签订书面合同还是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都可能为交易双方带来法律风险。为了有效避免这些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建议您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 提高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尽可能对合同的双方主体、标的物的数量和价款、付款节点、违约责任等具体合同条款作出详细的约定,并妥善保管合同原件。

  2. 保留相关证据:做好交易文件的管理和留痕工作,对相关交易中形成的单据、收据、结算单、发票和付款凭证等做好保留。同时,针对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要注意保留原始载体。

  3. 及时主张债权:一旦买方拖延付款,卖方应及时主张债权,避免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顺利实现。

综上所述,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并不意味着交易双方可以无视法律风险。通过明确法律规则、采取预防措施和及时主张债权,我们可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