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外获得薪金兼职什么意思-康煜丰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劳动纠纷

“不得在外获得薪金兼职”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公职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而言的。其核心意义在于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在外从事营利性活动,从而引发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破坏社会公平正义。

具体解释

  1. 禁止兼职的范围:

    • 公职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通常被禁止在各类经济组织(如企业、公司)和社会组织(如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中兼职,特别是那些可能与其职权产生关联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兼职。
    • 这里的“兼职”不仅指实际担任某个职务或岗位,还包括以挂证、借名、参与管理等方式获取报酬的行为。
  2. 禁止兼职的原因:

    • 公职人员拥有公共管理职权,如果在外兼职,可能会使经济实体政企不分、公私不分,进而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 兼职可能会分散公职人员的精力,影响其在本职工作上的投入和表现,甚至可能因利益冲突而损害公共利益。
  3. 例外情况:

    • 并非所有兼职都被完全禁止。例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到与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取酬,以促进人才和智力的“充分流动”。
    • 对于一些公益机构等社会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在经组织批准后也可以兼职,但不得领取兼职单位发放的兼职取酬或其他收入。
  4. 违规兼职的后果:

    • 如果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并获取报酬,将可能面临党纪政纪处分,甚至可能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
    • 违规兼职还可能损害公职人员的声誉和形象,影响其职业生涯和未来发展。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提前报备:如果公职人员确实有兼职的需求或计划,应提前向所在单位书面报备,并获得批准。
  • 避免利益冲突:兼职活动应确保与本职工作无利益冲突,避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兼职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 时间管理:兼职活动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表现。

举例说明

  • 违规案例:某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在某企业兼职担任顾问,并获取报酬。这种行为就违反了“不得在外获得薪金兼职”的规定,因为该干部可能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之便为企业谋取利益。
  • 合规案例:某高校教授经批准后,到一家与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兼职担任技术顾问,并获取合理的报酬。这种行为是合规的,因为该教授是在经批准的情况下兼职,且兼职活动与其业务领域相关,有助于促进人才和智力的流动。

综上所述,“不得在外获得薪金兼职”是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避免违规兼职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