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以保安晚上打盹为由罚款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关键在于公司罚款是否有合法依据以及罚款程序是否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若公司规章制度符合上述要求,且明确规定了保安夜间值班打盹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同时罚款金额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则公司罚款行为可能合法。
若公司规章制度未对保安夜间值班打盹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或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如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未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未向劳动者公示,则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公司以此为由罚款违法。
此外,即使规章制度合法有效,若罚款金额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也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罚款行为同样违法。
建议:若您认为公司罚款行为违法,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