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死亡后,其职业年金是否属于遗产,需分情况讨论: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的归属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及相关规定,职业年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及投资收益组成,实行个人账户管理。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及投资收益)属于遗产,可依法继承。继承人需向原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继承手续。
职业年金待遇的特殊性
若职工在退休后开始领取职业年金,其待遇支付形式为按月领取,直至个人账户余额耗尽。若职工在领取期间死亡,剩余未领取的账户余额仍属于遗产,可由继承人继承。但需注意,职业年金待遇本身(如按月领取的金额)是职工生前基于劳动关系获得的财产性权益,不直接等同于遗产,仅账户余额部分可继承。
继承顺序与程序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遗产继承首先按遗嘱继承办理;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人需通过公证或诉讼程序确认继承权,再向职业年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余额。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需协商分配或通过法院裁决。
法律建议:
示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领取职业年金3年,个人账户剩余10万元。其死亡后,10万元余额由配偶、子女按法定继承分配;若职工生前立遗嘱指定由某子女继承,则按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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