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公司未缴纳社保去法院起诉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诉”,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关于社会保险的争议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只有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劳动者才能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对于您提到的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情况,如果公司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由于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问题产生争议,这些争议实际上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应当交由社会保险机构来解决。劳动者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举报投诉,或者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换句话说,如果您发现公司未缴纳社保,您首先应该尝试通过行政途径解决,比如向当地社保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如果公司拒绝补缴或者社保部门无法解决问题,您再考虑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支持您的主张。
总的来说,针对公司未缴纳社保的问题,您应该首先尝试通过行政途径解决,而不是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行政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再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