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工伤赔偿公司3个月还没去办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需要重视并尽快解决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和建议:
一、法律背景与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您当前的情况分析
公司未按时申报:您提到公司已经3个月未去办理工伤赔偿,这明显超过了法定的30日申报期限。
费用承担问题:由于公司未按时申报,根据法律规定,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您的权益: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这些费用,并有权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建议行动步骤
与公司沟通:
收集证据:
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与赔偿:
投诉与仲裁:
四、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未按时办理工伤赔偿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