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资系统的产权转让 可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吗-陈文金律师|法行宝
2025-12-20 公司事务

跨国资系统的产权转让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但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法律法规层面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四十八条,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若跨国资系统产权转让符合该情形,且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国有企业,可依法采用非公开协议方式。

  2. 监管审批层面
    非公开协议转让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例如,国家出资企业制定产权转让方案后,需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需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若转让涉及境外投资者或跨境资产,还需遵守《外商投资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完成安全审查、外汇登记等手续,否则可能因程序瑕疵导致转让无效。

  3. 实务操作层面
    实务中,非公开协议转让需满足“特定对象”和“合理价格”两大核心要件。特定对象通常指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合理价格需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原则上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若转让方未履行评估程序或定价显失公平,可能面临国资监管部门责令整改、交易无效等法律风险。

建议:若您拟进行跨国资系统产权转让,需首先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性质、转让资产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关键领域,并提前梳理所需审批文件及流程。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