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最终付款金额与结算金额不一致时,款项结清证明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撰写,核心要点是明确双方认可的最终金额、说明差异原因(如有)、确认款项结清且无争议。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情况一:最终付款金额少于结算金额,但双方协商一致(如存在扣款、质量赔偿等)
情况二:最终付款金额多于结算金额,存在补充付款情况(如结算遗漏、奖励等)
示例模板
工程款结清证明
甲方(发包方):[甲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代码]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代码]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了关于[工程名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
原结算金额为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因[具体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最终付款金额为人民币[Y]元(大写:[大写金额])。
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甲方已通过[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完毕上述最终款项人民币[Y]元,其中于[之前付款日期]支付[X1]元,于[本次付款日期]支付[Y - X1]元。
双方确认,除上述款项外,甲方已全部付清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款项,乙方不再就该工程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或权利,双方就该工程款项事宜无任何争议。
本证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年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年_月____日
在撰写款项结清证明时,务必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双方对证明内容无异议后再签字盖章。如果在撰写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