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工程款未结清但对方要求出具结清证明的情况时,这确实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首先,我必须强调,在未实际结清所有款项前,直接出具无条件的全额结清证明是不恰当的,这可能给您带来法律风险。不过,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个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保护您权益的解决方案,即出具一份条件性或部分结清证明,或者通过协商,在证明中明确标注未结清部分及后续支付计划。以下是一个基于这种情况的示例模板:
工程款部分结清及后续支付计划证明
合同编号:[填写编号]
工程名称:[项目全称]
发包方(甲方):[公司全称]
承包方(乙方):[公司全称]
根据甲乙双方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合同名称]》,现就工程款支付及结清事宜证明如下: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
已支付金额及方式:
未结清金额及原因:
后续支付计划:
结清声明(条件性):
附件: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年月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日期:__年月__日
注意事项:
通过这种方式,您既回应了对方的要求,又保护了自己的权益,确保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无条件的全额结清证明,我建议您坚决拒绝,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未结清款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