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已经履行的怎么赔偿-纪蓉蓉律师|法行宝
2025-12-08 劳动纠纷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试用期,但实际履行了试用期的,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期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赔偿金额为已履行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的差额,且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以下为详细分析:

  1. 法律责任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若双方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用人单位擅自设定试用期并实际履行的,该“试用期”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期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若实际发放工资低于正式期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 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在未约定试用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3. 实务建议

  • 对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未约定试用期但实际履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正式期工资标准补足差额;若被违法解除合同,可主张赔偿金。
  • 对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擅自设定试用期。若需约定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期限、工资标准等条款,并确保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限制(如期限、次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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