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调解笔录与调解书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性质、内容及法律效力不同。下面我将详细分析这两者的区别:
一. 性质与制作阶段不同
调解笔录:调解笔录是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由书记员对调解过程所作的书面记录。它主要反映了调解的过程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调解书:调解书则是根据调解笔录的内容,由法院制作的,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的正式法律文书。调解书是在调解笔录的基础上,经过法院审核、确认后制作的,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二. 内容不同
调解笔录:调解笔录主要记录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协商过程以及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它更注重调解过程的记录,是调解活动的原始记载。
调解书:调解书则主要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调解结果以及调解协议的履行方式、期限等。它是对调解笔录中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正式确认,内容更加规范、简洁。
三. 法律效力不同
调解笔录:调解笔录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它只是调解过程的记录,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调解书: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调解笔录与调解书在性质、内容及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区别。调解笔录是调解过程的记录,而调解书则是对调解协议的正式确认,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