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发80%工资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涵盖了工伤职工受伤前所享受的所有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但不包含加班工资)。因此,公司按照80%的标准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工伤职工,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的期限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在整个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都应按照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工资,确保工伤职工的经济权益不受损害。
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会停发原待遇,转而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他们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是法律对工伤职工的进一步保障。因此,公司不应以任何理由降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
维权途径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工伤期间公司发80%工资是不合法的,单位应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单位拒绝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工伤职工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工伤赔偿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