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的合同可以撤销吗-李厚伟律师|法行宝
2025-11-08 合同纠纷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以下从法律定义、构成要件、撤销权行使及实际案例等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乘人之危导致的显失公平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要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危困状态可能因经济困境、生命健康威胁等紧急情况产生,如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缺乏判断能力则可能因年龄、智力、经验等因素导致,如老年人对复杂金融产品的不了解。

  2. 客观要件:合同内容对弱势方明显不公平,例如价格畸高或权利义务严重失衡。这种不公平需与对方的危困状态或判断能力不足直接相关。

  3. 因果关系:不公平结果需由对方的危困状态或判断能力不足导致。

二、撤销权的行使

  1. 权利主体:受损害方,即处于危困状态或被利用的一方。

  2. 行使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为90日),最长不超过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逾期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3. 行使方式: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不可自行通知撤销。这一规定确保了撤销权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4. 法律后果:合同被撤销后,双方应返还财产,无法返还时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赔偿损失。

三、实际案例与司法实践

以实际案例为例,假设张三因家中亲人生重病急需资金,李四得知此情况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要求购买张三的房产。张三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无奈同意。此类情境中,李四的行为即构成利用张三的危困状态,导致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张三作为受损害方,完全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综合判断合同是否显失公平。例如,价格偏离合理范围超过一定比例(如30%)可能被认定为显著不公。同时,主张撤销方需证明对方存在故意利用行为,这通常需要提供沟通记录、背景资料等证据。

四、风险防范建议

  1. 合同签订前:核实对方是否存在异常紧迫需求,避免在对方明显不利状态下签约。

  2. 条款公平性审查:确保权利义务对等,避免因格式条款引发争议。

  3. 保留证据意识:保存沟通记录、背景资料等,以便后续维权。

总结: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虽形式上合法,但因其违背公平原则,法律赋予受损害方撤销权。实践中需严格区分其与正常商业风险或自愿让利行为的界限,维护交易秩序的同时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如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