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合同未签订挂网销售怎么处理-孙逊律师|法行宝
2025-11-05 合同纠纷

若药品购销合同未签订但已实际挂网销售,核心处理方式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仅未签署书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因此,若双方已通过口头、邮件、微信等方式协商一致,且买方已实际采购、卖方已供货,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仍可认定合同成立。此时需尽快补签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药品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避免后续争议。若一方拒绝补签或对条款提出异议,可收集交易记录(如订单、物流单、发票、沟通记录等)作为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

  2. 若双方未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仅因市场压力或操作失误挂网销售
    此时合同未成立,但挂网销售行为可能涉及以下风险:

    • 行政责任: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可能面临警告、罚款(10万-50万元)、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若挂网销售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备案,还可能涉及无证经营风险。
    • 民事责任:若买方基于挂网信息下单,卖方拒绝供货或买方拒绝付款,可能构成违约或缔约过失责任。例如,卖方挂网后未明确拒绝订单,可能被认定为“要约”,买方下单后合同成立,卖方需履行供货义务;若卖方明确拒绝或无法供货,需赔偿买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如差价损失、运输费用等)。
      建议:立即下架挂网药品,暂停销售行为;与买方沟通说明情况,协商解除交易或签订补充协议;若已产生纠纷,收集证据(如挂网记录、沟通记录、损失证明等)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3. 若挂网销售涉及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特殊药品的购销需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如专用账册、专人管理等)。若未签订合同即挂网销售,可能同时违反行政法规和合同约定,面临更严格的处罚(如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立即停止销售,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配合调查;同时与交易方协商补签合同或解除交易,避免风险扩大。

总结:药品购销合同未签订但挂网销售的,需根据双方是否达成合意、药品类型等具体情况处理。核心原则是:优先补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若合同未成立,需评估行政与民事风险,及时止损并协商解决;涉及特殊药品的,需立即报告并配合监管。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