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是否改变合同约定工期-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合同纠纷

会议纪要是否改变合同约定工期,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会议纪要改变合同约定工期的合法性

  1. 双方合意原则:

    • 如果会议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工期变更达成的一致意见,且该变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该会议纪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改变原合同约定的工期。
    • 例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合理原因导致工期需要延长,双方通过会议纪要形式确认新的工期,这是合法且有效的。
  2. 禁止“黑白合同”原则: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通过签订“黑白合同”的形式,逃避和架空招投标法,侵害其他潜在投标人利益,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
    • 但这一规定并不禁止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导致施工范围、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因设计变更等导致增加或者减少的工程量据实进行结算,包括工期的相应调整。因此,如果会议纪要改变工期是基于合理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且双方达成合意,那么该变更并不违反禁止“黑白合同”的原则。

二、会议纪要改变合同约定工期的实践应用

  1. 会议纪要的内容审查:

    • 在审查会议纪要是否改变合同约定工期时,应重点关注会议纪要的具体内容,包括工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工期、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 如果会议纪要明确记载了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工期需要延长,且双方对此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该会议纪要可以作为工期变更的依据。
  2. 会议纪要的形成过程审查:

    • 除了审查会议纪要的内容外,还应审查其形成过程。如果会议纪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就工期变更进行协商后形成的,且该协商过程合法、合规,那么该会议纪要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 相反,如果会议纪要是在工程竣工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或调整结算方式而形成的,且没有合理的变更原因,那么该会议纪要可能无法作为工期变更的依据。

三、法律建议

  1. 在签订会议纪要时,应明确记载工期变更的原因、变更后的工期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确保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原因需要变更工期,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并签订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以避免后续纠纷。
  3. 如发生工期变更纠纷,应首先审查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的内容及其形成过程,以确定其是否可以作为工期变更的依据。如无法确定,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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