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以下两种情况会作出终局裁决: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争议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终局裁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救济途径有所不同:
劳动者:如果对终局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满时的法定救济途径。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对终局裁决提起诉讼,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如仲裁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裁决被撤销,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际建议: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涉及上述两类争议,且金额或事项符合终局裁决的条件,可以积极通过劳动仲裁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留意仲裁裁决书的送达时间,确保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标准,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引发劳动争议。如果收到终局裁决书,且认为裁决存在错误,要及时收集证据并申请撤销裁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劳动仲裁中的终局裁决制度。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