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临时工有劳动合同当兵后回原单位工龄是否连续计算”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参军前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和从临时工(合同工)工作岗位上入伍的退伍军人,其工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如浙江省内务局发布的《关于处理当前劳动工资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等,这类退伍军人在退伍后安排到全民企业作固定工的,他们的工龄计算可以遵循特定原则。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在参军前是作为临时工(合同工)在原单位工作,并且之后入伍,那么在您退伍后回到原单位(或安排到全民企业作固定工)时,您的工龄计算可以这样处理:
参军前的工龄计算:
当兵期间的工龄处理:
退伍后的工龄接续:
特殊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参军前作为临时工(合同工)在原单位连续工作,并且之后入伍退伍后回到原单位,那么在满足一定条件(如提供充分证明材料、临时工期间连续工作等)的情况下,您的参军前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可以与退伍后回到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社保部门或原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更具体、更准确的政策解读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