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张明珠律师|法行宝
2025-10-07 劳动纠纷

不能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主体不适格:

    • 当一方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主体时,例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或者退休后再就业形成劳务关系的个人,由于不符合劳动仲裁对主体的要求,因此不能申请劳动仲裁。退休人员返聘纠纷通常按劳务纠纷处理,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畴。
  2. 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 某些纠纷虽然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并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例如,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这属于行政管理关系,不在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内。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同样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涉及单位福利分房政策的调整。
    • 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这类结论有专门的复查程序,也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 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以及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还有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这些通常被视为劳务关系纠纷或民事合同关系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因此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3. 超过仲裁时效:

    • 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果超过这个时效期间,且没有正当理由,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
  4. 已有生效裁判:

    • 如果同一争议已经经过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处理,那么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因为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但一旦其中一种方式已经作出了终局性的裁决,另一种方式就不再适用。

针对不能劳动仲裁的情形,以下是一些法律建议:

  • 对于主体不适格或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的纠纷,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等其他途径来解决。例如,可以与对方直接沟通,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或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如果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对于超过仲裁时效的纠纷,当事人需要评估是否还有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的可能性。虽然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就完全失去了法律救济的机会。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对于已有生效裁判的纠纷,当事人应当尊重并执行裁判结果。如果认为裁判结果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进行申诉或申请再审,但不能再就同一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不能劳动仲裁的情形,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