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上班三个月后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从您正式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公司就应该在三十天内为您办理社保登记并开始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公司提出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改正这一行为,并为您补缴社保。如果公司拒绝改正,您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来说,您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让公司为您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为您缴纳社保,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您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我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此事,并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依据。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履行其法定义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