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责任认定书不能诉讼咋办-徐茂林律师|法行宝
2025-10-06 交通事故

对交警责任认定书不能直接提起诉讼,但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具体分析如下:

一、交警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性质

交警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后作出的专业判断,它属于证据范畴,而非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于它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

二、救济途径

虽然不能直接对交警责任认定书提起诉讼,但当事人若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有异议,仍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1. 申请复核: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原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程序违法等情形,会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2. 在诉讼中提出异议:

    • 若复核维持原认定,或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在后续涉及民事赔偿的诉讼中,当事人也可向法院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理由,由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判断和划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因此,当事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予以反驳。

三、实际操作建议

  • 及时申请复核:若对交警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务必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阐明理由并提供主要证据。
  • 准备充分证据:在后续涉及民事赔偿的诉讼中,若仍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应准备充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便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判断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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