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得知对方发的是假货但仍被要求支付货款时,您有权拒绝支付,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具体分析及建议:
1. 合同效力与货物质量
-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若合同明确约定货物需为正品且符合质量标准,而对方交付的是假货,则构成根本违约。您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并可要求解除合同、退货退款,甚至主张赔偿损失(如鉴定费、运输费等)。
- 关键点:需保留合同、订单、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对货物质量的约定及对方违约事实。
2. 质量异议期与通知义务
- 若合同未约定质量检验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您应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收货后7-30日,视货物性质而定)通知对方货物不符约定。逾期未通知的,可能被视为认可货物质量。
- 建议:发现假货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如邮件、短信),明确要求退货并拒绝付款,同时留存通知证据。
3. 付款义务的抗辩
- 若对方已起诉要求支付货款,您可提出同时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若合同约定对方先交货您后付款),主张因对方未履行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您有权拒绝付款。
- 证据要求:需证明对方交付的货物为假货(如鉴定报告、品牌方声明等),且您已履行通知义务。
4. 法律救济途径
- 协商解决:优先与对方沟通,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
- 投诉举报:向市场监管部门(如12315)或公安机关举报对方销售假货,可能触发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
- 诉讼维权: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返还货款、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若合同有约定)。
5. 风险提示
- 避免自行扣留货物或拒付货款而不通知对方,可能被对方反诉违约。
- 及时固定证据(如假货样本、鉴定报告、沟通记录),防止证据灭失。
总结:面对对方发假货仍要求付款的情况,您应首先拒绝支付,并通过书面通知、投诉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具体操作需结合合同条款及证据情况,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