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向丹阳律师|法行宝
2025-04-11 合同纠纷

双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一般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特定情况下可以。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双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通常后果

  1. 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双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即意味着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到期,合同自然终止。此时,双方不再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
  2. 不可要求继续履行:在合同终止后,一方通常无权再要求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为合同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

二. 特定情况下的继续履行

  1.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有一方未完全履行其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继续履行,直至义务完全履行完毕。- 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供货合同,但在合同期满时,甲方仍有部分货物未交付给乙方。此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交付剩余的货物。
  2. 合同续签或展期: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或届满后达成了续签或展期的协议,那么原合同可以继续有效,或者双方可以按照新的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例如,甲乙双方的原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再续签一年。那么,在续签期间,双方仍需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此条款说明了合同终止的多种情形,其中并未直接提及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的继续履行问题,但暗示了合同终止后一般不再继续履行的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条款虽然主要规定了违约责任,但也间接说明了在合同未完全履行完毕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我建议,在双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首先应判断合同是否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如果仍有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可以依法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如果合同已经终止且没有续签或展期的可能,那么一般不可以再要求继续履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