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父母亲在家不能自理,儿子服刑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父母生病并不是犯人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时,才可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即罪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离开监狱进行医疗救治。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对于女性罪犯,如果其处于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阶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即罪犯因身体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且将其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现在,我们来看您提出的情况。您提到的是父母亲在家不能自理,而儿子正在服刑。这种情况下,仅因为父母有病,儿子并不能因此获得监外执行的资格。因为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是基于罪犯自身的身体状况或特殊生理状态,而不是基于其家庭成员的情况。
当然,如果您家庭确实存在特殊困难,比如父母无人照顾等,您可以向监狱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监狱管理部门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可能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您一定的人文关怀和帮助,比如协调社区或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因此获得监外执行的资格。
综上所述,父母生病并不是犯人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仅因父母有病无法申请监外执行。如果您家庭存在特殊困难,可以向监狱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其他方面的人文关怀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