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于法庭上作出虚假陈述且无法提供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原告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概述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提出主张的一方(通常是原告)需要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责任。如果原告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那么其主张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二、原告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
三、原告无法提供真凭实据的法律后果
四、法律建议
五、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公益诉讼,或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举证责任分配。然而,这些特殊情况并不改变原告在一般情况下需承担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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