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回来后,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休年休假的。具体分析如下:
年休假的基本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情形。因此,只要您进修前后累计工作时间满足条件,进修期间未中断劳动关系(如保留劳动关系、停薪留职等),进修回来后仍可享受年休假。
进修期间是否影响年休假资格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年休假天数与累计工作时间挂钩:
特殊情形下的年休假安排
温馨提示:若您对进修期间的工作时间认定、年休假天数计算或单位安排有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