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有退休工资,要求误工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误工费的概念及适用对象
-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 其适用对象通常是在职且有固定收入或能够证明其有实际劳动收入的人员。
二. 退休工资与误工费的关系
- 退休工资是受害人退休后因年龄或工龄原因,由国家或单位定期支付的养老金。
- 退休工资并不属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收入减少,而是受害人本就享有的固定收入。
三. 法院对误工费的支持条件
- 法院在判决误工费时,会考虑受害人是否因交通事故导致实际收入减少。
- 若受害人虽有退休工资,但能证明其在退休后仍有其他劳动收入,且该收入因交通事故减少,则法院可能会支持其误工费的请求。
- 但仅依靠退休工资生活的受害人,其要求误工费的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四. 法律依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误工费的计算是基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收入减少。
- 退休工资作为固定收入,并不属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收入减少范畴。
我的观点:在交通事故中,若受害人已有退休工资作为固定收入,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退休后仍有其他劳动收入且该收入因交通事故减少,则其要求误工费的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