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件申请破产可以中止吗-郭家贤律师|法行宝
2025-09-24 公司事务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税务稽查案件申请破产可以中止吗”这一问题,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在税务稽查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情形可以导致执行中止,其中就包括当事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尚未终结的情况。这一规定来源于《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的第五十六条。

具体来说,当企业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申请破产,并且该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时,税务稽查的执行是可以中止的。这是因为,在破产清算期间,企业的财产和债务将由破产管理人进行统一管理和分配,税务稽查部门需要等待破产清算程序的结果,以确定企业最终应缴纳的税款和可能存在的税务违法行为。

此外,除了破产清算程序未终结这一情形外,该规定还列举了其他几种可以导致税务稽查执行中止的情形,如当事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且尚未确定可执行财产、可执行财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可供执行的标的物需要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权属等。

当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比如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税务稽查部门将根据稽查局局长的批准,恢复对税务稽查案件的执行。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在税务稽查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申请破产且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那么税务稽查的执行是可以中止的。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