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 保证人破产了 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最高院案例-常虎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但保证人破产了,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并希望了解最高院相关案例”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一、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

在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和担保合同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或担保人)的情况下,管辖法院的确定应遵循主合同优先的原则。这一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现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所延续)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即,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二、保证人破产对管辖法院确定的影响

即使保证人破产,这一原则依然适用。保证人的破产状态并不改变主合同和担保合同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影响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则。因为管辖权的确定是程序问题,与实体权利(如担保物权是否设立、保证人是否破产)无直接关联。

三、最高院相关案例

  1. 某银行成都某支行诉四川某国际经贸公司、成渝某科技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 案情简介:银行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后因债务人未还款,银行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保证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根据保证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 裁判结果:法院裁定驳回保证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应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2. 入库参考案例:债权人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担保人,该去哪个法院告:

    • 案情简介:银行与主债务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因主债务人未还款,银行一并起诉主债务人和担保人。担保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抵押合同未生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裁判结果:最高人民法院维持原判,认为应根据主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确定管辖法院,即使抵押合同未生效或无效,也不影响主合同的管辖约定。

四、建议与总结

  1. 在签订主合同时,建议债权人尽量将管辖法院约定在自己方便的地方,以减少后续维权成本。
  2. 在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担保人时,应明确管辖法院的确定原则,避免因管辖权异议而拖延诉讼时间。
  3. 即使保证人破产,也不影响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则。债权人应依法行使诉权,迅速确定案件管辖,以高效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当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即使保证人破产)时,管辖法院的确定应遵循主合同优先的原则。这一原则在最高院的多个案例中得到了明确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