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前提:试用期结束但未办理转正手续,涉及劳动合同履行及权利义务问题。
结论前置: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转正条件及流程
若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限、转正条件(如考核标准)及流程(如书面申请、审批等),且您已满足条件但公司未办理转正:
- 公司行为性质:可能构成未及时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变更需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 应对建议:
- 书面催告公司办理转正手续(保留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
- 若公司拒绝,可主张按转正后工资标准补发差额(需证明已满足转正条件);
- 仍不解决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转正条件或流程
若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期限但未明确转正规则:
- 法律推定:试用期满后,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的,视为自动转正(《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隐含“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应对建议:
- 主动与公司沟通确认转正事宜,要求补发转正后工资差额;
- 若公司否认转正,可主张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按原合同约定(或同岗位工资)支付,并要求补缴社保差额(如有)。
公司以“未通过考核”为由拒绝转正
若公司主张您未通过考核,但未提供证据:
- 举证责任:公司需证明考核标准合法、考核过程公开且您未达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 应对建议:
- 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考核结果及依据;
- 若公司无法提供,可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以此为由辞退),要求支付赔偿金(2N)。
风险提示:
- 保留试用期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沟通记录等);
- 避免因情绪化行为(如擅自离职)导致被动;
- 及时行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公司具体行为、合同条款等),可直接向我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