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把人打成轻伤二级,若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通常不起诉其本人,而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精神病人打人时处于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并且这一状态经过了法定程序的鉴定,那么其本人将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 监护人的责任
- 若精神病人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的责任将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应负责赔偿受害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受害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医院诊断证明等,以确定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并与监护人积极沟通协商赔偿事宜。
三. 法律程序
- 虽然精神病人本人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受害者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监护人在精神病人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四. 特殊情况
- 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打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打人,那么他们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我建议,作为受害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并与监护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注意关注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情况,以确保其不会再次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