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绩差2万一般不会被辞退。用人单位通常不会单纯以销售业绩不达标,比如销售业绩差2万,作为辞退劳动者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的观点是,单纯因为销售业绩差2万,并不属于上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除非有其他合法理由,否则用人单位不能仅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