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饮品标签在法律上需标注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核心信息:
产品名称
需真实反映饮品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名称(如用“果汁”命名实际含少量果汁的饮品)。名称应与成分一致,避免夸大或虚假宣传。
配料表
按含量从高到低依次标注所有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例如,若饮品含水、糖、柠檬酸、香精,需按“水、白砂糖、柠檬酸、食用香精”顺序标注。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配料表。
净含量
需标注饮品净重或体积(如“500毫升”“1千克”),单位需符合法定标准(毫升、升、克、千克)。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者信息
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若为自制饮品店,需标注店铺全称、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若为个人制作,需标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食品添加剂
若使用防腐剂、色素等添加剂,需在配料表中标注通用名称(如“山梨酸钾”“胭脂红”),不得使用代号或模糊表述。
特殊标注(如适用)
法律风险提示: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