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组长是否需要跟着罚款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造成产品报废,组长需承担连带责任并罚款”
若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示等),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罚款金额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则组长可能被罚款。但需注意:
若组长存在管理过失(如未培训、未监督)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若组长因过错导致员工违规操作,公司可要求组长承担部分责任,但“罚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若组长无过错或公司无明确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公司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若组长已尽到管理职责,或公司未在制度中明确组长连带责任,则组长无需罚款。此时公司若强行罚款,组长可: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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