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交材料的复印件通常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其证明力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按照一般的证据规则,原件的证明力是最强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确实难以获取或保存原件,这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就成为了一种可行的选择。在劳动仲裁中,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的复印件真实性没有异议,那么这份复印件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且劳动者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复印件的内容,那么这份复印件的证明力就会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仲裁机构可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原件,并且没有其他辅助证据,那么复印件可能不会被仲裁庭认可。
因此,我的建议是:
尽量提供原件: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提供证据的原件,以确保其证明力。
多收集辅助证据:如果只有复印件,那么应该尽量多收集其他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复印件的证明力。
注意证据的保存和整理: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保存和整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确保所提交的证据是清晰、完整、有逻辑的,以便仲裁机构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认定事实。
总的来说,虽然劳动仲裁时可以提交复印件,但为了确保其证明力,最好还是尽量提供原件,并多收集其他辅助证据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