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请病假,确实是有工资的。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以下法律分析和规定:
一、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这一费用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医疗期的确定
对于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其医疗期的长度会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三、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主要依据员工的连续工龄以及病假时长来确定,同时需遵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底线要求。对于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如果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那么在病假期间,其病假工资通常会按照本人工资的较高比例(如80%或更高,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来计发。如果病假超过六个月,则可能会按照一个稍低的比例(如65%或70%,具体同样因地区而异)来计发,但仍需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具体计算与示例
假设某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且该地未制定特殊细则。一位有十年以上工龄且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员工,依法享有9个月医疗期。如果该员工请病假6个月以内,且按照当地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其病假工资计发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0%,那么企业支付给他的病假工资每月不能低于其本人工资的80%(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则不得低于1600元)。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在请病假期间是有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会综合考虑其连续工龄、病假时长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遇到任何疑问或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