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公司在被非吸立案后,仍然继续吸收外来人员的资金,且存在欺诈故意,则可能构成诈骗。具体分析如下:
一. 非吸立案后的资金吸收行为
- 非吸立案的含义:非吸立案通常指的是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意味着公司的某些资金吸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 后续资金吸收的性质:如果公司在被立案后,仍然继续吸收资金,并且这些资金吸收行为仍然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这些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违法。
二. 诈骗的构成要件
- 欺诈故意:诈骗要求行为人具有欺诈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 欺诈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诈行为,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
- 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被害人陷入了错误认识。
-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被害人因为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自己的财产。
- 行为人取得财产:行为人因此取得了被害人的财产。
三. 结合案情分析
- 欺诈故意的判断:如果公司在被非吸立案后,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仍然继续吸收资金,那么可以认为公司具有欺诈的故意。
- 欺诈行为的实施:公司继续吸收资金的行为,如果伴随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那么这些行为就构成了欺诈行为。
- 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如果外来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公司的欺诈行为而陷入了错误认识,并因此处分了自己的资金,那么这些资金就构成了诈骗所得。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在被非吸立案后,仍然继续吸收外来人员的资金,并且这些行为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那么这些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我的观点是,公司应该立即停止所有违法的资金吸收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以减轻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