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七月份开始入职工作到今年九月份了有年假吗-王晓圆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劳动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去年七月份开始入职工作到今年九月份了是否有年假”的问题,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从去年七月份开始入职工作,并且一直连续工作到今年九月份,那么您已经满足了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条件,因此您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的。

接下来,关于您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由于您目前的工作年限还未满10年,所以您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是在今年七月份之后才入职当前单位的,那么您当年度在当前的单位的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但根据您的描述,您是从去年七月份开始工作的,所以这一折算规定对您今年的年休假天数影响不大(除非您今年有更换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您基本上可以享有完整的5天年休假。

最后,关于年休假的具体安排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等问题,您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参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您从去年七月份开始入职工作到今年九月份,已经满足了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条件,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且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