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去年12月入职今年是否有年假”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年假的享受条件。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需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接下来,我们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您是去年12月入职的,那么到今年12月之前,您在新单位的工作时间将不满12个月。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点需要注意:如果您在入职新单位之前,已经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经历(比如您之前在其他单位工作过,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那么您在新单位仍然是有资格享受年假的,只不过当年度(即今年)的年休假天数需要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
折算方法是这样的:(当年度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由于您去年12月入职,到今年年底,您在新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将不足一年,因此折算后的年休假天数可能会很少,甚至不足1整天,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无法实际享受年休假。
然而,如果您在入职新单位之前没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经历,那么根据规定,您需要在新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才能开始享受年假。也就是说,您今年将不享受年休假,需要等到明年起才开始享受。
另外,还需要提醒您的是,即使您有资格享受年假,也有一些特定情形下您可能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比如您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您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等。不过,这些情形与您当前的问题关系不大,只是作为一般性的提醒。
综上所述,如果您去年12月入职且之前没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经历,那么您今年将不享受年休假;如果您之前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经历,那么您今年可能有资格享受年假,但具体天数需要按照折算方法进行计算,且可能因不足1整天而无法实际享受。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年假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