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物核查意见书是否具有可诉性-孙晟律师|法行宝
2025-09-11 房产纠纷

违法建筑物核查意见书本身一般不具有直接的可诉性,但涉及违法建筑物的相关纠纷是否可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以违法建筑物为载体的合同纠纷:

    • 这类纠纷具有可诉性。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即使出租的房屋是违法建筑,租赁合同可能因违反规划而无效,但由此产生的租金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等纠纷,人民法院仍会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判。这是因为,虽然建筑物违法,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涉租金或转让款的纠纷:

    • 这类纠纷同样具有可诉性。建造人虽然未办理相关建设许可,但对其出资建造的建筑物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与控制,并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形成了事实上的占有利益。在建筑物被确认违法并被强制拆除前,建造人的这种占有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因此,建造人因追要租金或转让款而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能简单以涉及违法建筑物的处理为由而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3. 涉违法建筑物中的侵权类纠纷:

    • 这类纠纷也具有可诉性。如果当事人的诉请主要涉及因违法建筑物妨碍他人通风采光,或因违法建筑倒塌、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并不涉及人民法院对违法建筑物的确权。该类纠纷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
  4. 以违法建筑物确权为内容的纠纷:

    • 这类纠纷不具有可诉性。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属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权利归属及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是因为,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司法机关不能通过民事审判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

法律建议:

  • 在涉及违法建筑物的纠纷中,当事人应首先明确纠纷的性质和类型,以判断是否具有可诉性。
  • 对于具有可诉性的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不具有可诉性的纠纷,当事人应寻求行政机关的帮助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当事人错误地认为所有涉及违法建筑物的纠纷都具有可诉性,并盲目提起诉讼,可能会导致诉讼被驳回或不予受理,从而浪费时间和精力。
  • 如果当事人忽视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职权,试图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确权问题,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障碍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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