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请托型诈骗罪中,若承诺金额为12万,但实际先收了6万,诈骗金额的认定应基于实际收取的金额,即6万,但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来综合判断。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诈骗金额的基本认定原则
在诈骗罪中,诈骗金额通常指的是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实际获得的财物数额。这是认定诈骗罪犯罪数额的基本原则。因此,在这个案例中,尽管承诺的金额是12万,但实际收取的金额是6万,那么从基本原则上讲,诈骗金额应认定为6万。
2. 考虑未遂部分的金额
虽然实际收取的是6万,但行为人承诺的金额是12万,这表明其有进一步诈骗的意图。对于未遂的部分(即剩余的6万),在量刑时可能会作为考虑因素,但通常不会直接计入诈骗金额。不过,如果行为人已经为收取剩余的6万采取了实质性的行动(如签订了相关协议、进行了部分履行等),且这些行动足以表明其诈骗的故意,那么这部分金额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纳入考虑范围,但这需要具体的证据支持。
3. 证据的重要性
在认定诈骗金额时,证据是至关重要的。这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收据、合同、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需要能够清晰地证明行为人实际收取的金额以及其诈骗的故意。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争议,那么诈骗金额的认定可能会受到影响。
4. 法律后果与量刑
5. 特殊情况下的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行为人通过多次小额诈骗来累积达到大额诈骗的目的,或者行为人已经为收取全部承诺金额做了充分的准备并即将实施时被查获,那么法院在认定诈骗金额时可能会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但这需要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支持。
6. 建议与后续行动
如果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为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