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借款合同约定在外地能否申请当地管辖”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处理合同纠纷时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
接下来,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
借款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小许和小胡是异地朋友,小许向小胡借款但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小许未按时还款,小胡欲起诉。由于双方未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且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因此接收货币一方(小胡)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意味着小胡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小许住所地的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小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诉讼策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进行起诉。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中是否约定管辖法院是影响诉讼管辖的关键因素。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原告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异地借款纠纷时,建议您仔细审查借款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