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弹性工作制下判断员工是否旷工,确实是一个需要细致考量的问题。弹性工作制本身给予了员工更多的工作自主性和灵活性,但同时也对用人单位如何合理、公正地判断员工是否旷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弹性工作制并不意味着员工可以随意缺勤或不提供劳动。判断员工是否旷工,不能单纯以是否打卡上班作为唯一依据。这是因为,在弹性工作制下,员工可能通过远程办公、在线协作等方式为公司提供劳动,而这些方式可能并不涉及传统的打卡行为。
那么,如何判断弹性工作制下的员工是否旷工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员工是否提供了劳动:
员工缺勤是否有正当理由:
员工是否未经同意擅自休假: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甲作为公司高管与营销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无需按时打卡上班。在甲被赋黄码需居家隔离期间,他依然在为公司工作,并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汇报工作并接受相应工作安排。这种情况下,甲虽然未到公司打卡上班,但他提供了劳动,并且缺勤有正当理由(居家隔离),因此不应被认定为旷工。
综上所述,在弹性工作制下判断员工是否旷工,需要综合考虑员工是否提供了劳动、缺勤是否有正当理由、是否未经同意擅自休假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考勤制度等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判断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维护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