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自留山主人去世了,兄弟能去办流转协议么”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发,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非个人。这意味着,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整体,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自留山主人(即承包合同上的某一家庭成员)去世时,并不意味着该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就随之消失。
接下来,我们分析兄弟能否去办理流转协议的问题。由于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户家庭,而非个人,所以在自留山主人去世后,其兄弟作为农户家庭的其他成员,对于家庭承包经营权仍然享有权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兄弟可以直接以个人名义去办理流转协议。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自留山主人去世后,如果农户家庭内部希望对自留山进行流转,那么应该由农户家庭的其他成员(包括兄弟)共同协商,并确定一个或多个代表来办理流转协议。这个代表应该是农户家庭内部共同认可的,并且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农户家庭的户口本、承包合同等)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您可能需要先到当地的农业农村局或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在办理过程中,您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流转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兄弟作为农户家庭的其他成员,在自留山主人去世后,对于家庭承包经营权仍然享有权益,但并不能直接以个人名义去办理流转协议。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由农户家庭的其他成员共同协商,并确定一个或多个代表来办理流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