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沈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5-09-06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人社部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这一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人社部的最新答复,为您进行详细、清晰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除非员工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保护,旨在防止用人单位通过频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规避对员工的长期责任。

接下来,我们讨论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未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境中,如果用人单位在已经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仍然决定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实际上可能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人社部在对此类问题的答复中,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即,如果用人单位在已经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方面决定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合法理由,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此外,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多个地区的高院都对此类问题作出了类似的判决,即支持员工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如果人社部(或用人单位)在已经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决定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合法理由,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则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