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解除员工要书面通知吗-张俊华律师|法行宝
2025-09-04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

  1. 法律未强制要求书面通知,但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2.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明确约定,需按约定执行。

具体分析:

  1. 法律未强制要求书面通知,但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然而,从实务角度出发,书面通知更具法律效力,能够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等关键信息,避免后续因口头通知产生的争议。例如,若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后反悔,用人单位可能因缺乏书面证据而陷入被动。

  2.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明确约定,需按约定执行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实习期解除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则员工和用人单位均需遵守该约定。此时,若员工未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能构成违约,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合同或制度追究其责任。例如,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否则视为未履行通知义务,需支付违约金。”若员工未遵守该规定,公司可依据制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实务建议:
为降低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形式,并要求员工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同时,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以保障自身权益。若您在实习期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