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通知。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知晓用人单位作出的与其权益直接相关的决定。实习期虽不等同于正式劳动合同期,但劳动者仍享有基本的知情权。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实习关系,可能导致劳动者无法有效举证,进而影响后续维权(如主张违法解除赔偿、工资结算等)。要求书面通知可固定证据,避免争议。
从公司管理规范角度
正规用人单位在作出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决定时,通常应通过书面形式(如解除通知书、离职证明等)明确告知。这既是公司管理合规性的要求,也能减少因沟通不畅引发的纠纷。若公司拒绝出具书面通知,可能被认定为程序违法,劳动者可据此主张权利。
从实际操作建议角度
总结:要求公司出具书面通知是合理且必要的,既保护自身权益,也符合法律程序。若遇公司拒绝,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固定沟通内容,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