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数额是按虚开的税额计算,而非票面金额。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依据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根据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罪标准是虚开税款数额10万以上,而非票面金额。这明确指出了定罪数额的计算依据是税额,而非票面金额。
税额与票面金额的区别:增值税发票是采用价税分离的方式分别注明货物的销售额和税额的,另外还有一个价税合计的数额,也即票面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数额是指税款的金额,而不是票面额。
二. 相关法律依据
三. 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严格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来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和量刑。因此,对于涉嫌此罪的行为人,应重点关注其虚开的税款数额,而非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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