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团团员在行程休息中受伤,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 旅行社责任
一般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旅行社未能提供安全的休息环境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团员受伤,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殊情况:若团员受伤是由于第三方侵权所致,如其他游客的过错行为,旅行社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下,可能不直接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团员向第三方索赔。
二. 团员自身责任
个人疏忽:如果团员在休息期间因自身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受伤,如未遵守安全规定、擅自探索危险区域等,责任主要由团员自行承担。
三. 综合判断
在判断责任归属时,需综合考虑旅行社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团员的行为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存在第三方侵权等因素。
我建议,受伤团员应及时收集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与旅行社协商处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